2004年8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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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虽不假 广告违法
杭州药监介入对“强力定眩片”的调查
本报记者 蔡亮

  本报讯 昨日本报一版《“免费讲座”正悄悄伸向老人钱袋》一文,对陕西某公司借讲座之名用违法广告推销药物“强力定眩片”的情况做了报道。昨天,本报记者将这一消息通报给杭州市药监局,并提供了该药物的批号等相关资料。目前药监执法部门已经介入调查。
    “我们已经接到了购买这种药的群众举报。”杭州市药监局受理中心主任何天顺说,因为在服用后出现了一些副作用,已经有群众对该药物的质量产生疑问,并向药监部门举报。他告诉记者,举报者已经提供了这种药物的包装和宣传资料,加上本报提供的药物批号等资料,杭州市药监局有关部门已经对“强力定眩片”的真伪进行了核实。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,‘强力定眩片’是陕西省汉中中药厂生产的中药,应该不是假药。”
    何天顺说,该药物的广告宣传存在比较严重的违法现象,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。而且外地药物进入杭州,必须先在杭州市药监局登记备案,不得擅自经营和宣传。而“强力定眩片”是否已经按规定登记备案,还需要从药监局有关业务部门核实。他表示,杭州药监执法部门正在对“强力定眩片”在宣传和经营中出现的违法现象作进一步调查。